【本報訊】兩名於板長壽司任職的壽司師傅早前承認因一時貪玩,用打火機燒着男同事身上的圍裙,令他上身3.5%皮膚燒傷,留醫18日。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負責點火的首被告判囚兩個月,至於按着同事手臂的次被告則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人亦須賠償同事共2.5萬元。
官:㩒住仲唔係特登?
首被告張邢煒(33歲)及次被告岑廸康(23歲)於去年9月28日,在長沙灣碧海藍天的分店內罔顧事主陳榮港(18歲)的生命,燒毀他的圍裙。
辯方昨稱首被告並非蓄意犯事,只是一時鹵莽,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質疑:「㩒住佢仲唔係特登呀?」決定判他入獄,並要賠1.5萬元。律師另指次被告的參與程度較低,角色被動,兩被告已獲事主原諒。次被告同時須賠1萬元。案情指首被告在店舖打烊後,燒着事主身上沾有酒精的圍裙,次被告則按着事主的手不讓他走。控方昨指事主已大致康復。
案件編號:KTCC5732/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