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足球天賦,努力後成為足球明星,但有一天,抬頭照照鏡發現自己很靚仔,你第一件事要做的,不是去裝扮及結識異性,而是找與球會簽訂的合約,看看肖像權如何與球會分賬!
事情回到2000年,費高以5,610萬美元從巴塞轉會到皇馬,當時可能對肖像權還沒有太強意識。當時的合約中,皇馬擁有費高90%的肖像權。結果皇馬每年支付給葡萄牙巨星900萬美元薪酬,但其肖像權每年卻能帶來2,000萬美元收入。費高不但為皇馬開天闢地,更有可觀營運資金進入口袋裏。另一巨星:施丹在2001年加盟皇馬時,同樣90%的肖像權為皇馬所擁有。
2013年夏天,C朗與皇馬續約時,因年薪及肖像權陷入僵局,尤其是肖像權。C朗2009年以9,400萬歐元加盟皇馬,有1,200萬歐元年薪,但皇馬擁有C朗40%的肖像權。11/12球季皇馬從C朗的肖像權就得到近2,000萬歐元,這數字已足夠支付C朗的薪酬!即C朗由自己創造的商業價值支付自己薪水!2013年談判中,CR7提出兩個要求:首先是年薪上漲到1,800萬歐元,其次是要取回其100%肖像權。C朗一度更以離隊威脅!最終,根據《馬卡報》披露了C朗新合約中擁有50%的肖像權,皇馬則通過商業收益彌補C朗的損失。
很多巨星的轉會,也是因為牽扯到肖像權。 尼馬棄皇馬加盟巴塞,原因之一也是肖像權。皇馬開出的條件是千萬年薪和握有尼馬30%肖像權,巴塞則是900萬年薪100%肖像權屬於尼馬。相比之下,巴塞的條件便明顯更豐厚。總結,亦即是說,球迷看到球星薪金多少多少,但這其實只是「其中一部份」!
何輝
廣東省體育台體育評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