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陳姓男子前年6月與同居女友訂婚前夕,雙方母親為了男方親友出席訂婚宴,該不該付「壓桌禮金」起爭執,準外母發話:「我女兒不嫁了!」小兩口從此鬧翻,男方提告向女方追討禮餅、禮服與精神慰撫金共57萬元新台幣(約14萬港元),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雙方沒完成訂婚儀式,尚無婚約,女方不算悔婚免賠。
判決指出,陳男與陳姓女友(同為20多歲)原訂前年6月底,在台北市陶園經典飯店(圖)舉辦訂婚喜宴,訂婚宴前幾天,陳男母親接到親家母來電表示,訂婚宴時男方親友的三桌宴席費,即俗稱的「壓桌禮金」,應由男方負擔;但來自台南的陳男母親卻說,依家鄉禮俗訂婚宴費用應全由女方支付,結婚宴費用則由男方統包,不同意支付「壓桌禮金」。
兩個準親家為了這筆「壓桌禮金」吵得不可開交。雙方婚事告吹,訂婚宴取消,兩家人更因此鬧上法庭。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