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肯定賄款非來自北京

陪審團肯定賄款非來自北京

【本報訊】新地案中充當中間人的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法官相信陳是新地可靠的忠僕,服務新地40年,雖然他非賄賂的始作俑者,亦無證據顯示陳犯案是為個人利益,但他是這宗複雜案件的中心人物。法官指陪審員可能不清楚涉款來自何方及如何轉移,但他們肯定款項不是來自北京。
法官認為就陳鉅源的量刑起點是六年九個月,鑑於他品格良好,減刑九個月,判監六年。另陳被罰款50萬元,假若未能支付,將會加監一年,並由即日起撤銷陳的董事資格六年。
至於關雄生,法官指他並非新地或旗下公司員工,因此能夠成為支付許仕仁秘密款項的有效渠道,迂迴送賄款。關從中獲得報酬,角色吃重。

關雄生聞判豎拇指

不過,法官稱對求情信印象深刻,指眾人皆稱關真誠、樂於助人,在金融界備受尊重。官指關因受金錢引誘,加上他與許的友情及其他串謀者的名譽和地位,才會令他牽涉其中。法官原判他入獄五年半,但考慮他品格良好,減刑至五年。關聞判後豎起拇指。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