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載着許仕仁及郭炳江等四人的囚車昨午5時離開高院,約半小時後抵荔枝角收押所。據悉四人今日會由分類及編級委員會判定他們所屬設防級別,以便轉解往適當院所,相信這幾日會在荔枝角收押所度過,據了解四人昨晚均在俗稱「病倉」醫院服刑。由於犯人若行為良好可獲減刑,扣除假期後,許及郭分別約服刑五年及三年多便出獄。
許仕仁及郭炳江昨被判監七年半及五年,有到庭聽判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認為,許的判刑算輕。有資深大律師亦有同感,「郭炳江一條罪名判五年,若許仕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嗰條判六年,咁剩低嘅一年半刑期,係咪反映到佢其他罪名嘅罪責呢?」
律政司或覆核刑期
他相信律政司考慮後,或就許的判刑申請覆核刑期。大律師潘展平指上訴人若對刑期提出上訴,有機會被加刑,提出上訴前應考慮被加刑的風險才作決定。若只上訴定罪,一般不影響刑期。
此外,因判定分發監房級別一般須兩至三個工作天,適逢聖誕假期,四被告的個案或要假期後才完成,即這幾日他們都會在收押所度過。有熟悉懲教署運作的人估計,四人或被送至赤柱或馬坑監獄,因前者是高度設防,後者則被稱為「老人監獄」,專收容60歲以上犯人。
消息又稱,囚犯可以人身安全為由,要求獨立囚禁,或以年紀大或患病要求入住獄中醫院,就算收容於「大倉」,因四人是前高官及商界名人,一般會安排背境較單純的犯人做囚友。明日聖誕節,監獄會在聖誕、新年、農曆新年加餸,早餐多個雪梨或柑,晚餐則加隻雞髀和橙,相信四人可享用聖誕餐。
按《監獄規則》,行為良好可扣減三分一刑期,以許仕仁原判七年半為例,可減刑約912日,實際只須服刑約五年。郭炳江判五年,扣減608日,實際只須服刑三年四個月。獲大紫荊勳章的許被判囚,行政署稱根據授勳制度,當局會考慮是否禠奪其勳銜;特區未有褫奪大紫荊勳章先例。
■記者謝明明、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