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警杜撰供詞 婦脫販毒罪

官質疑警杜撰供詞 婦脫販毒罪

【本報訊】育有兩名兒子的年輕母親因販運及藏有冰毒,在高院判囚七年。她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上訴庭昨質疑警員杜撰她的招認供詞,陷她於不利處境,加上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提及警員的證供會較一般市民更可信,上訴庭認為此舉多餘,兼惹起不必要爭議,故裁定上訴人得直,撤銷所有控罪及刑期。

改地址稱手民之誤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控方主要依賴上訴人老嘉盈(27歲)的口頭招認及會面供詞舉證。負責拘捕的警員在記事簿上曾刪去上訴人的青山道地址,改為寫上福華街案發地點,原審時辯方就此盤問該警員,警員解釋只是手民之誤,又指上訴人從沒提及青山道地址。但上訴庭認為該警員的說法荒謬,其意圖明顯要陷上訴人於不利處境。而另一名警員在另一份會面記錄中,只寫下一個問字,然後記錄上訴人所講的案發詳情,上訴庭直指令人懷疑上訴人的口頭招認及會面供詞都是警員杜撰出來,故認為定罪不穩妥,裁定上訴人得直。
上訴人被控於前年7月10日,在深水埗福華街一單位販運及管有市值萬多元的冰毒。控方在審訊時指,上訴人向警員承認她因照顧孩子生活困苦,遂向男友的友人出售冰毒,單位內搜出的冰毒屬她自用。
案件編號:CACC45/14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