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禁制令案】
【本報訊】的士團體及小巴管理公司潮聯就旺角佔領區申請臨時禁制令獲批,獲法援打官司的被告之一霍偉邦申請上訴許可失敗,兼輸訟費。霍指聆訊釐清了禁制令不包括將人移走,以及使禁制令的字眼更清晰,要求法庭將訟費令改為不作任何命令。上訴庭昨駁回申請,判霍再輸今次申請的訟費,即霍需付的所用訟費將由納稅人支付。
上訴庭上月在聆訊中指,的士團體的禁制令範圍,包括接近(near to)彌敦道的路段,令禁制令不清晰,要求原告刪去接近字眼,又澄清禁制令所述障礙物,不包括示威者。上訴庭昨在判詞指,霍沒在申請上訴許可的理據中,提到那些由上訴庭主動提出及澄清了的事項,也沒有因此獲批上訴許可。上訴庭指霍只是乘機依賴這些事,要求更改訟費令,若霍真的有急切需要澄清任何事項,應在原審法官席前提出,而非在毫無勝算的上訴許可申請中提出。
案件編號:HCMP2975&2976/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