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條打兩歲童 男保母判緩刑

藤條打兩歲童 男保母判緩刑

【本報訊】男保母收取7,000元月費託管一名兩歲男童,卻因男童「曳」和不肯吃飯而用藤條體罰他。男保母承認兩項虐兒罪,辯方求情指他喜歡孩童,不但對未婚妻跟舊愛所生的兩名孩子加以照顧教養,克盡父職,未婚妻更正懷有他的骨肉。他終被判監禁兩個月但緩刑兩年,另須付2,000元堂費。
被告冼柏汶(25歲)的未婚妻昨帶同一對分別2歲及4歲的子女到觀塘裁判法院旁聽。案情指被告在深水埗寓所為一名母親託管其兩歲兒子。今年8月,母親見兒子腿部有紅痕,揭發被告施行體罰,但她無報警。今年10月17日被告再用藤條打男童,有人聽到男童大聲哭喊報警。
案件編號:KTCC5754/14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