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每年新登記的癌症女病人中,約有四分之一是患上乳癌。乳癌資料庫於年前推出的〈第四號〉報告,更看到乳癌年輕化的問題,40至59歲的病人群組,所佔數目最多,確診乳癌年齡中位數為50歲,較美國及澳洲的61、62歲,明顯年輕逾10年。這與香港年輕人生活習慣不好,承受風險亦較多所致。
此外,報告指出年輕患者的腫瘤特性較惡,由於沒有做定期普查,到發現有事時,一般已是第二期了。醫生會先入為主,年輕是電療及化療的考慮因素之一,治療會做多些,藥量亦會重些。
去年9月,資料庫〈第五號〉報告出籠,近1萬宗個案,分析到透過定期普查與偶然發現的患者,其腫瘤大小與療程均有明顯分別。資料顯示,有八成以上患者是偶然發現,之前從未做過檢查。由普查發現的病人,不足總數一成,其餘則是透過體檢或其他病因去檢查才發現者。
所以,普查與偶發,兩者結果分別頗大,腫瘤會是1.3厘米,抑或是2.3厘米之別,期數亦不同了。普查發現的患者,第一期比例較多;偶然自己摸到的,第二期屬多數。外國由於推行多年普查,今天發現的乳癌患者,第一期佔多數,治療會較輕,一期患者約有六成毋須做化療。反觀香港,第二期佔多,八成以上患者要做化療,以一年新發病有3,500人計,香港投放於每位病人身上的資源,肯定較外國多。
第一期乳癌病人,一般做局部切除手術加上電療便可,私家使費約20萬;第二期患者若要食「全餐」,即手術、化療、電療加上食藥,使費會在60、70萬元間,一個二期病人使費可供三個一期病人用。政府今天若將資源投放在普查上,可節省日後醫療開支。1.3厘米與2.3厘米腫瘤,從體積計是五倍分別,讓腫瘤多長五倍才發現,病人癒後效果肯定有別。
普查好處,正如我朋友所言,As clear as daylight。在政府決策者仍未識點計這條數之前,奉勸全港婦女,甫40歲便自行去做檢查,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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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