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士三日有薪侍產假法例日前在立法會通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表示,政府期望條例盡快推行,會爭取在農曆正月的時間,即明年2月底左右實施新例,較原定3月生效的時間早。
籲僱主彈性處理
張建宗表示,政府會掌握時間,盡快推行侍產假條例,最新時間表是如能趕及將立法程序壓縮至最短,可在農曆正月期間,即明年2月底左右推行,明年2月19日開始過年,僱員可望在「新正頭」就展開侍產假。政府會在條例運作一年後檢討,看看有否空間再優化。
根據法例,男性僱員在條例生效後,只需出示出世紙,證明是嬰兒父親,便可申請在嬰兒出生前四星期或出生後十星期內,享受三天侍產假,其間支取五分四薪酬。
條例列明,如僱員在嬰兒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三個月,通知僱主其侍產假的放取意向。到他需放取侍產假時,只要馬上告知僱主,最快當天即可放取。
如僱員沒有給予僱主上述三個月的預先通知,則須在擬放取侍產假的各日期前最少五天,將有關日期通知僱主。由於現時距離2月底法例實施不足三個月,若僱員屆時要領取侍產假,便須在五天前通知僱主放假。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代表周小松期望,政府及僱主在條例實施初期,彈性處理員工放取侍產假的申請,「唔使吓吓執到咁正」,他會要求勞工處向員工清楚解釋具體執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