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炳湘不斷受唆擺郭老太11規條 針對唐錦馨

見炳湘不斷受唆擺
郭老太11規條 針對唐錦馨

【本報訊】郭氏三兄弟一直並肩作戰打拼江山,但郭炳湘的紅顏知己唐錦馨(Ida)卻令三兄弟關係決裂,更破壞郭炳湘與母親的感情,甚至入侵新地。郭老太見郭炳湘不斷被唐唆擺影響,在2002年針對唐而訂下11大規條,以丈夫郭得勝之名,明文規定唐不能參與公司管理及不能被稱為「郭太」。
記者:黃幗慧

郭老太曾重組家族信託基金,暗示郭炳湘沒有權益,以要脅他就範。莊建鑫攝

有報道指,郭炳湘與唐(今年67歲)早年已相識,但只是朋友關係。後來唐嫁予醫生劉國霖,但婚姻維持十多年便告終。唐本身亦有家底,父親唐全是七十年代的「機器大王」。至於郭炳湘早年應父親安排,與任職匯豐高層的首任妻子顧芝蓉結婚,後來他與留學時認識、來自醫學世家的李天穎(Wendy)熱戀,因而跟顧離婚,並和李再婚。

不准踏入新地

九十年代,郭炳湘與唐在一個買賣樓宇活動重遇,再續前緣。1997年郭炳湘遭綁架後,變得沉默寡言,不願與家人溝通,連公司業務都懶理。惟獨唐對他關心備至,關係越來越親密,唐甚至入侵新地,自稱為「郭太」,無視李天穎的存在。另外,唐又在郭炳湘面前講郭炳江及郭炳聯壞話,離間兄弟間的感情。
由於郭炳湘變本加厲,郭老太鄺肖卿為防情況失控,開完家庭會議後,在02年10月16日,針對唐而訂下11大規條,開宗明義講明「若父親還在生會對唐錦馨採取甚麼行動」,規條由三兄弟見證簽名作實。
首兩項規則為「Ida與她的孩子不能入公司,並參與公司事務及管理」、及「Ida不准進入帝苑酒店及兩個辦公室」,阻截唐滲入公司,並提醒三兄弟「爸爸以新鴻基公司利益為依歸」。除了嚴禁唐沾手新地業務,郭老太亦列明「Ida不能在新鴻基吃飯」,不容許唐以不同藉口踏入新地。郭老太亦恐怕新地落入外人手中,註明「財產只傳仔女」。

不能被稱郭太

郭老太對大媳婦愛護有加,曾大讚李天穎大方賢淑,一切以家庭及大局着想。為保住媳婦的地位,郭老太在規條寫明「Ida不能做你(湘)妻子」、「Ida不能被稱呼郭太」、「不能主動因Ida跟Wendy離婚」。
由於郭老太當時已年紀老邁,為防有人會趁她不在時造反,故在規條的第11條註明「媽不在,以上一樣有效」。
但規條效用似乎不大,郭炳湘沒有與唐疏遠,還容許唐在內地參與公司會議,左右人事升遷,二人結伴到外地買地投資。即使郭老太在2010年重組家族信託基金,暗示郭炳湘沒有權益,還是未能要脅郭炳湘離開唐。

郭老太11大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