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仕仁在2005年重返政府上任政務司司長,當時新地正就馬灣公園的交通限制與政府出現分歧,許仕仁卻在政府會議上建議放寬限制,更應邀與新地郭炳江開會。會上,許建議新地再去信政府游說,更提示可將信件副本抄送一份給他,被控方質疑是有心「通水」及向下屬施壓,政府最終在2008年決定在交通限制問題上讓步。
新地在1996年與政府達成協議,以農地換取馬灣地皮發展珀麗灣,並額外多獲3.2公頃土地,條件是新地需負責興建馬灣公園。珀麗灣在2002年陸續落成入伙,為新地帶來數以百億元計收益,但馬灣公園就遲遲未開。新地在2003年申請更改馬灣公園設計,要求政府放寬馬灣的交通限制,容許更多巴士前往。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秘書長劉吳惠蘭在庭上指,曾就此多番與新地代表開會,惟一直未達共識。
許仕仁在2005年6月上任後,同年11月在政府會議內建議放寬交通限制。06年6月,許更應邀與新地副主席郭炳江等代表開會,席間許建議新地再次去信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提交有關理據及數據,並提示郭要在信中強調此要求與住宅項目(珀麗灣)無關,又要求對方去信時可將副本抄送一份給他。許仕仁在庭上否認此舉是向下屬施壓,稱是想了解下屬與新地的商談內容,又指在有關會面中沒有向新地透露機密及內幕消息。至2008年,城規會同意放寬限制,容許馬灣在繁忙時間才以渡輪為主要交通工具。
馬灣公園延誤6年
馬灣公園第一期工程,包括挪亞方舟博覽館及大自然公園等,一直拖至2012年才全數落成,較限期遲足6年;至於包括修復馬灣公園舊村等第二期工程,至今未動工。
新地旗下的馬灣公園有限公司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現時舊村內仍有村民不願搬遷,村內天后廟等地方也有業權爭議;加上有廿多名馬灣村民因未符政府搬遷公屋的條件,未獲分配租住新漁民屋,正就裁決向政府上訴,種種原因令第二期工程未能順利展開。地政總署表示,新地須安排馬灣舊村的搬村及安置事宜;又稱會收取延遲完工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