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政界一直流傳許仕仁有包養小三,許仕仁在貪污案中為求辯護,不惜親口承認在08年與一位上海姑娘有過一段情。據了解,該女子與許仕仁拍拖時年約27歲,做過空姐,是一名失婚婦。她多次來港與許密會,二人有性生活,她每次來港都住在金鐘一間酒店,食、住均由許埋單。二人關係維持三年,直至2011年許沒有再致電而終結。
該上海姑娘名叫沈莉娜,許仕仁作供時形容她「算係後生」。據悉,二人在香港一個飯局碰面,席間經朋友介紹而認識。沈當時不知道許的高官身份,只覺得許是有錢人,但知道他已婚。
當日首次見面後便沒有再聯絡,直至08年,沈已經離婚,她與許重遇,成為他的情婦。
包養費至少800萬
二人要密會,通常是沈莉娜來港,由許仕仁包食包住,沈每次會逗留香港數天。
許仕仁作供稱花費至少700至800萬元在沈身上,除供她使費及打本投資外,許亦有為沈在上海買物業及車。據知,物業和車均是沈名下。
許與妻子羅美美膝下猶虛,他與沈亦沒有小孩。許與沈的親密關係維持至2011年。許其後知道自己被調查,預料自己隨時出事,故想跟沈斬纜,拒絕回覆沈的來電,二人關係因而結束。
許沒有交代過有幾多段婚外情,只在作供時說過:「如果類同就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