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屯門裁判法院越柙的男疑犯王振庭(32歲),逃離法庭後匿藏在元朗崇山新村女友住所,屯門警區重案組探員偵騎四出,事發後約12小時至昨凌晨3時許,掩至上址將他拘捕歸案。
前日下午3時許,王振庭被押解到屯門法院8號庭,在等候期間,他突然衝入隔籬的7號法庭奪門逃去,大批警員在法院及附近搜捕,但無果。同時發出疑犯的特徵資料,警員曾掩至王報住的元朗屏山住所搜查亦無果。
至昨凌晨3時許,警方終在崇山新村發現王的下落,以涉嫌合法羈押逃脫將他拘捕。據悉,王被捕的崇山新村是其女友的住所,今年6月兩人曾經分手,惟藕斷絲連。本周三(17日)晚上,王在屏山住所與女友發生爭執,一度出手毆打女友,驚動警員到場。其後在王的客貨車中,起出一輛報失電單車,王與另一姓陳男子因涉偷車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