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坐擁半億身家仍拉車仔拾荒、有「垃圾富婆」之稱的奇女子梁美春(圖),不滿深水埗東廬大樓業主立案法團以進行維修工程為由,封閉停車場四個月,令她未能使用名下六個車位,遂向法團索償,勝訴獲20元象徵式賠償兼得九成訟費。法團不服上訴,上訴庭指法團確有需要封閉停車場以進行工程,判法團上訴得直,梁反須負責法團三分之二訟費。
梁美春擁有相關車位多年,但自2006年已沒有使用,更於2007年起不再出租,一直將車位丟空。2010年10月,法團委託承辦商展開工程,但工程期間停車場突然水浸,法團在承辦商建議下由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封閉車場,為期四個月。
梁不滿封場期間未能使用車位,入稟區域法院向法團申索。原審法官認為封閉車場並非必須,去年5月判梁勝訴。但上訴庭不同意,判法團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CACV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