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抹黑唐狗事件說起(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由抹黑唐狗事件說起
(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最近,一家中成藥生產商的廣告在城中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話說有愛狗的朋友說,廣告抹黑了唐狗,令人誤以為狗隻天性兇悍,合理化傷害狗隻的行為,所以要禁止廣告播放,甚至罷買該中成藥生產商的產品。
罷買,是個人決定,旁人沒有置喙餘地,可是向廣管局投訴要禁止廣告播放,卻有違言論自由的原則。
「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社會不接受的言論,就應該加以制裁。」這種說法,我聽過,但不認同。正如大文豪伏爾泰(Voltaire)所講:「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衞你的言論自由。(I do not agree with what you have to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事實上,風波中的廣告片,沒有狗隻被傷害,廣告故事中,飾演主角的小孩挺身而出,阻止了傷害狗隻的悲劇結局,我直覺是正面的訊息,當然別人有不一樣的主觀感覺,又是另一回事。
有朋友從facebook傳來廣告人Rudi Leung的貼文:「我是愛犬之人,但不代表我要做愛犬塔里班。如果區區一個廣告會這麼容易扭曲大家對事物的看法,這個地球會很危險,特區管治班底亦會很高興。」坦白講,我不是廣告專才,不懂得判斷廣告的好與壞,但作為輿論界的一員,我很明白到改變公眾成見的難度,更深信言論自由的根本,建立在對大眾獨立判斷的信任之上,假如不相信別人對事情能夠作出獨立理性的判斷,就不用講甚麼言論自由的大道理。
「難道言論自由沒有底線?事實上,有許多行業的廣告也被禁止,香煙廣告一早被禁止,現在政府也正在審議禁止嬰兒奶粉的市場推廣。」我明白,在政治的論述當中,與商業利益有關的言論自由,和政治言論的自由,不可以同日而語。可是,事實又是否如此簡單?
作為新聞媒體一員,我可以很肯定地說,廣告是新聞機構最大的財政來源。一直以來,新聞媒體的運作,都是建基於廣告業。話雖如此,但新聞從業人員的操守,就是緊守報告事實的原則,不可以受廣告利益的影響。這個規則,在過去百多年傳訊行業一直行之有效,也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就算在新媒體興起的今天,一樣適用。試想假如facebook和Google沒有廣告的收入,還可以繼續讓網民百花齊放嗎?更深層次分析,沒有自由經濟力量抗衡,凡事都由政治判斷,社會可以有真正的自由嗎?放諸古今中外,只有沒有自由經濟的極權國家,才會以政治正確來取決言論是否有散佈的自由。我主觀地希望,香港仍然是一個自由的城市,言論不會被情緒以政治正確的標準去審判。
曾幾何時,在權威的社會,沒有言論自由。權威,就是定義了何謂正確,不容質疑。在神權社會,宗教主宰了正確;在現代社會,政治就是新的宗教。我明白人難免有宗教信仰,更明白政治是現代人避免不了的事,但我必須懺悔,我對權威有種恐懼,尤其是主宰社會一切是非黑白對錯的終極權威。
基督教教義,相信人有自決的自由,但結果也由個人去承受,所以人在社群當中,就要明白各種不同意識形態的並存。別人只可以教化,以強權迫使別人在行為上妥協,並沒有意義。在傳統儒家思想中,也有推己及人的說法。可見由古至今,思想自由是一種既定事實,不可以強求社會同一口徑,又正如年輕一代口中的神劇中所云,和諧是有一百種聲音,可以和而不同。
回到那個極具爭議的廣告,其實也引起了公眾對尊重生命的反省,從這個正面的角度看,也不是一無是處。當然,執不同意見者,有強烈的主觀感覺,亦無可厚非。可是禁絕言論的取態,卻是當前香港一個令人憂慮的發展,我只想帶出這個訊息,別無其他用意,希望愛狗的朋友明白,要宣揚尊重生命的訊息,大前提要大眾認同。
在聖經創世紀當中,神創造天地之初,只有黑暗和混沌,沒有光明和秩序。就是憑對造物主的信德,人方能在黑暗和混沌當中,見到光明和秩序,可是造物主並沒有對人說黑暗和混沌不存在,而是叫我們知道無論是心態行動上,要明辨是非善惡。
在理想中的烏托邦人間天堂,所有訊息都是充滿了愛與關懷,充滿了正面訊息,沒有仇恨。說到這裏,我想到了魔鬼對耶穌誘惑。在現實社會中,只有在最缺乏仁愛和包容的極權社會,才會出現這種一面倒的粉飾太平。所以,我們要慶幸今天,我們仍然有選擇的自由,因為只有這樣,才顯得出善良和正義的可貴。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