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豪涉劉志軍案 囚20年罰31.3億

女富豪涉劉志軍案 囚20年罰31.3億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對山西前女富豪丁書苗案一審宣判,以「行賄罪」及「非法經營罪」對丁判監20年,罰款25億人民幣(下同,約31.3億港幣),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罰款之巨創內地個人案例先河。丁出身農村,目不識丁,靠攀上時任鐵道部長劉志軍而富甲一方,又因劉身敗名裂鋃鐺入獄。

為領導洗底褲內衣博好感

法院判決書指,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夥同他人,利用自己與時任鐵道部長劉志軍的關係,使23家公司投中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丁書苗以收取中介費的手段從中非法獲20多億元。同時,丁應劉的指使,為劉「撈人」(花錢買通關係令被捕關押者獲釋)、買官、行賄及騙款4,900萬元,構成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現年59歲的丁書苗,堪稱內地富豪中的傳奇人物。她出身山西農村,小學沒有畢業,她曾經做過挨村收雞蛋販賣的生意,後來在縣城開飯館,之後做煤炭運輸的生意。丁仗着與鐵道部門有關係,倒賣當時奇缺的火車皮賺錢;為與鐵路官員攀上關係,她不惜到領導家蹭門幫工,為領導洗底褲內衣博好感,批給她車皮。丁被譽為鐵路大掮客。
攀上劉志軍後,劉雖不滿丁書苗是文盲,曾當面罵她「豬腦子」,但看上她老實忠誠,於是通過她中介將高鐵項目外包,從中收取巨額回佣,丁也從中獲利。丁對劉有求必應,「花多少錢都不在乎」;甚至花幾千萬投拍電視劇《紅樓夢》,將劇中十二金釵女演員獻作向劉志軍等高官尋歡洩慾對象。2010年底丁被拘捕後告發劉,揭開鐵道部窩案,震驚一時。劉已於去年7月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央視網/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