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爭議的中美角力(獨立研究員 徐子軒) - 徐子軒

南海爭議的中美角力
(獨立研究員 徐子軒) - 徐子軒

一如預料,在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ITLOS)預定的辯訴狀提交期限內,中國選擇了缺席,決意讓菲律賓在這齣法律戰的戲碼裏唱獨角。事源於2013年菲律賓向ITLOS提出仲裁,要求法庭審理中國的九段線訴求,是否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僅管中國已經在2006年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宣稱,不接受國際仲裁主權爭議,但是根據UNCLOS第287條和公約附件七的規定,即使中國不同意,菲律賓仍有權將爭議交由強制仲裁解決。此乃因為中國當初加入UNCLOS時並未對該條條約作出任擇,故視為同意接受附件七。儘管結果尚未定,甚至不無法庭宣佈無管轄權的可能,然而北京的三不政策(不接受仲裁、不參與仲裁,以及不執行裁定結果)等於宣示國際法的途徑已死。中國的這些聲明非但在國際法站不住腳,亦凸顯了它試圖超越由西方主導的國際法體系。
例如,中國宣稱菲律賓此舉有違《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試圖通過仲裁向中國施加政治壓力……來達到否定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權利」,堅持需以雙方談判解決。事實上,早在1998年,ASEAN成員印尼與馬來西亞,便就Ligitan和Sipadan兩島的主權向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申請仲裁。法庭在環顧歷史事實、相關條約,和有效控制原則後,將島嶼判給了馬來西亞。又如2003年,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對於白礁島(Pedra Branca/Pulau Batu Puteh)、中岩礁(Middle Rock)與南礁(South Ledge)群島的主權亦有爭執,同樣是交由ICJ仲裁,根據無主地先佔、時效原則,以及對他國主權行使保持緘默的行為模式等,將白礁島判給新加坡、中岩礁判給馬來西亞,而南礁則處於兩島礁中間,尚待兩國協商議定。這些案例都顯示,由國際法律機構充當爭議調處者,非但不會影響雙方的政治、經濟、安全等合作關係,且能更有效率、公平的解決主權問題。
或許,北京已經察覺國際法途徑可能對其不利,近來的實踐較不強調歷史背景,而是強調公平原則,因此強力主張以政治手段解決,包括外交壓力、經濟誘因與制裁等。更重要的是,中國不只意在超越既有國際法體系,最大的目標還是在於和美國爭奪亞洲霸權地位。過去長久以來,西方觀察家與學界對於中國在南海的行為模式,往往莫衷一是。有人認為它想要挑起與鄰國的爭端以解決主權問題,成為貨真價實的強權,但這也會傷害其國際聲譽,並促使小國更加靠攏美國;有人認為它過度自信(assertive)的行為是由於缺少一套處理海洋爭議的準則或政策,這和中國內部的鷹鴿路線有關;也有人認為,它雖然過度自信,但沒有引起衝突的打算,僅是回應外部壓力,來符合官方口徑而已。
如今,華府很確定中國之目的具有連貫性,一是為了增加國家疆域與管轄範圍,滿足國內要求,另一則是盡量在無硝煙的情況下,削弱美國在亞洲的力量和可信度,因此推出相對應的遏制策略,像是為菲律賓的仲裁行為背書、反對中國的九段線主張、利用議定中的《南海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oC)約束中國等。當然,北京亦在各方面還擊,並取得了一定效果,最明顯的例子即是今年美國國務卿克里在ASEAN外長會議上的主張,除菲律賓外,未受到其他成員支持。當中國決定不再韜光養晦、要有所作為時,菲律賓的法律戰只是剛好躬逢其盛。未來隨着越南或其他的爭議國可能陸續提出仲裁,不難想見中國的回應,這將讓美國師出有名的介入南海。

徐子軒
獨立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