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說,警隊在佔領行動,「忍辱負重」。你知道這是甚麼意思嗎?代表警察開始編寫未來的教科書。
雨傘運動肯定要載入香港史冊,教科書應該怎麼下筆定性?警察是專業克制?還是暴力鎮壓?
這場關於警察表現的話語權戰爭,便由曾偉雄的「忍辱負重」揭開序幕。
甚麼是忍辱負重?暗角打鑊是否忍辱負重?用警棍像趕牲口般擊打無辜途人是否忍辱負重?胡亂控告新聞工作者襲警是否忍辱負重?向手無寸鐵的市民發放催淚彈,是否忍辱負重?行動後大合照,無舉V字手勢,真係好忍辱負重。
警方一口咬定施放催淚彈無問題,但如果催淚彈的決定如此正確英明,為何928之後整整兩個多月,無論旺角還是龍和道的混亂衝突場面,警察都沒有再發放第二次催淚彈?就等於北京一直聲稱六四屠殺正確,但為何89年之後官方卻從來不敢再提?因為這是謊話,講一次都嫌太多。
支持警察的朋友總是說,香港警察比起美國,文明克制多了。
的確,香港警察起碼不會拔槍射殺小孩,也不會把示威者弄得「I can't breath」,但香港警察的克制是如何練成的?除了有賴專業訓練,公眾對警權的監督,也起了重要作用。
當社會對警察亂揮警棍表示譁然,便等於拉住了警察不能把武力升級到輕言拔槍。
當輿論要求嚴懲暗角打鑊,便等於拉住了警察不能把武力升級到把示威者打得「I can't breath」。
每一個看似挑骨頭的投訴,其實都是拉住香港警察不要走向警權過大的安全繩。
如果香港公職人員的受賄指引不是從嚴限制,今天法庭便不只審理一個許仕仁這麼少。
如果今天我們認同警察「忍辱負重」,明天市民在警棍面前,便真的只能「忍辱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