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規管私營醫療機構法例落後,私家醫院罰則低,醫療集團更全無規管。政府建議重整私營醫療規管架構,除私家醫院,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如抽脂、腸胃內窺鏡的日間醫療機構,以及醫療集團均需領牌,臨床質素、處所環境全要規管,所有機構要提供收費表,私院非緊急手術要報價。罰則亦加強,如違規罰款由現時2,000元增至100萬元,持續違規則每日加罰一萬元。
現時的《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自六十年代訂定使用至今,不合時宜兼失效。食衞局建議擴大私營醫療機構監管範圍,並立新法例取代。當局建議私家醫院、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日間醫療機構,及醫療集團均需註冊領牌,持牌人必須是醫生,並就19個範疇進行監管,涵蓋機構管治、機構標準、臨床質素、收費透明度和罰則5大類別,加強保障病人安全。
無提規管醫學美容
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指新制度其中一個重點為提高收費透明度。諮詢中建議三類私營醫療機構均需提供收費表,列明病房、檢驗、醫療用品、報告等不同項目收費,私院在病人入院前要就手術報價,並強制規定醫院須就當局訂明的常見手術,實際收費公佈統計數據。至於醫療服務套餐則僅鼓勵提供,未有硬性規定。
近年造成多次人命傷亡的醫學美容,文件無提及如何規管,但高風險醫療程序中,包括置入組織填充劑、抽取500毫升的組織或體液,以及用注射施行的化學療法,進行上述程序的機構均受監管;施行人員要有足夠訓練,醫療中心亦要有合規格的急救設備及感染控制措施。
當局又建議全面提高罰則,若醫院沒有註冊或被停牌期間仍營運,最高罰款會由現時2,000元及監禁3個月,增至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若醫院違反法例中的其他條文,如醫療設備不足、不通報醫療事故,最高會罰款100萬元,持續違規每日加罰1萬元。非法營運日間醫療機構或醫療集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三個月,違返其他規定則罰款2.5萬元,持續違規每日加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