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在旺角彌敦道清場時涉嫌妨礙執達主任被捕的32人,昨應警方要求,到高院出席指示聆訊。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8日,等候律政司考慮是否控告任何人刑事藐視法庭,並促請律政司屆時明確作出決定。包括「雙學」領袖在內的被捕人士,批評律政司「一事兩檢」,濫用司法程序作政治打壓。
該批於上月26日被捕的人士,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及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其中25人已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指,旺角清場時涉嫌在禁制令範圍內妨礙公職人員被捕人士總數達55人,需時考慮如何處理刑事藐視法庭一事,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8日,被捕人士屆時若缺席,便會申請拘捕令。
律政司申請押後
對於律政司的申請,被捕人士絕大部份質疑律政司一事兩檢,濫用司法程序作政治打壓,浪費公帑,製造「白色恐怖」,又指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借助法庭清場,才應被控藐視法庭。他們表示,不明白昨日開庭的目的,又指律政司若決定不控告,便不應規定他們再上庭。
被捕時在網媒任實習記者的麥小姐表示,當日只是拿着相機採訪,清場時卻不准離開而被捕,非常荒謬;黃之鋒稱只是詢問清場程序,與警方沒肢體衝突;多名被捕人士稱,連執達主任也沒見到;有被捕人士稱,在行人路拿着黃傘被捕。
法官則回應,律政司未決定是否檢控,現階段說一事兩檢言之尚早,又解釋法庭指令警方將被捕人士帶上庭,是不知他們會否獲得保釋,保障各人權益。法官勸被捕人士尋求法律意見,促請律政司下次明確作決定,若提早作出決定,便盡早通知被捕人士。
岑在庭外指,律政司事隔19日仍未檢控,有政治考慮;「快必」稱會考慮致函律政司,要求若不檢控,便不要各人上庭浪費時間。
案件編號:HCA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