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近年推廣母乳育嬰,現時全港設於政府物業內的育嬰室已增至238間,但記者巡視過不少屋邨商場、運動場等公共地方,發現部份育嬰室設施仍達不到政府指引,更有育嬰室與殘疾人士廁所二合一。就連歌手楊千嬅亦曾表示育嬰室不足,被迫在廁所泵奶,感覺兒子猶如「在廁所開飯」。
與殘廁二合一
出現育嬰室與殘廁二合一的房委會轄下彩盈邨商場,內裏僅得一塊嬰兒換片板,空間不足2平方米;另外,領匯旗下的德田廣場,殘廁內的嬰兒換片板上安全帶已斷掉,廁所發出異味。而在女廁內加設嬰兒衞生間的佐敦谷遊樂場,更只是一張冷冰冰的磚枱,並無兜形設計或安全帶,換片時嬰兒容易轉身墮地。
政府早於2008年發出《育嬰間設置指引》,建議應有長椅作餵哺之用,在換片區要有圍欄及易潔軟墊等設施。
翌年發出《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指引,建議育嬰室面積最少約有5平方米,如同時設哺乳室則最少約有7.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