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險被性侵 男友出頭捱斬無業漢意圖傷人表證成立

女友險被性侵 男友出頭捱斬
無業漢意圖傷人表證成立

【本報訊】41歲女子聲稱遭60歲男友人企圖脫內褲侵犯,男友人事敗後反屈她偷電話。女子的男友代為出頭上門與友人理論,疑被友人斬傷胸口,並自行處理傷口;至翌日見滲血才入院縫了17針。友人昨否認意圖傷人罪受審,女子出庭作供時向友人以口形爆粗問候,亦喃喃道:「大家係朋友!唔需要咁樣做!」
記者:陳美莉

無業被告吳秩興被控本年7月28日,在觀塘通明街以菜刀斬傷任職的士司機的事主陳國華(56歲)。被告於本年初認識事主及其無業女友劉靜芳,事主及女友不時到被告的通明街寓所消遣。
女友指稱7月23日晚上,她在被告寓所遺下重要文件,翌日清晨她折返時,被告正在洗澡,穿長裙的她躺在被告的床上小睡,其間感到大腿被抬起,驚醒後看到被告欲脫她的內褲,她以粗言大罵被告後離開。

女方庭上向被告爆粗

事後,她接獲被告來電問她是否偷去其手提電話,她盛怒收線;在她身旁的事主細問,她說:「佢(被告)搞唔到我,就屈我偷電話!」事主決定與被告理論。
事發日早上事主收工後,在友人陪同下到被告寓所,不料被告持木棍作勢襲擊。事主離開後竟在大廈地下遇上手持菜刀的被告,事主捱刀後登上自己之的士逃走並約女友見面。
女友見過事主傷勢後提出帶他往求診,他卻堅持要先交還的士,事後他以極為疲累為由返家。
翌日,他見傷口仍然滲血方決定入院,醫護人員在其12厘米長的傷口縫了17針,院方報警。女友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過往曾在被告寓所吸毒。
辯方又引述她向警方錄取的口供,當中稱當日被告欲與她性交,但「搞咗一陣」後,因她極累而叫被告停止。她聽罷即說:「黐線!我都冇咁講到!」她作供完畢休庭期間,更以連串粗言怒罵被告,懲教人員見狀即帶被告返回羈留室。
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案件下周一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8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