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佔旺團體遲交申索書

反佔旺團體遲交申索書

【本報訊】警方上周趁的士團體執行臨時禁制令,將旺角彌敦道清場,引發警民激烈衝突。申請臨時禁制令之的士團體,原來一直違反高院規則,沒有在上月8日限期前,將申索陳述書呈交法庭存檔及派予辯方。
高院聆案官昨指,的士團體有責任盡快存檔及派送申索陳述書,若未能在28日內辦到,針對其中兩名被告霍偉邦及吳定邦的訴訟便會撤銷。

官限28日內辦妥

的士團體的代表律師昨日在法庭上解釋,因為忙於處理禁制令、與警方等政府部門開會以及律師出埠度假等等,才會導致延誤,所以要求延期28日,讓其完成有關的程序。
代表被告霍偉邦及吳定邦的律師均提出強烈反對,認為即使聆案官批准申請,也要訂下條件,吳的律師更指原告的解釋不成理由,只接受不多於七天的延期。
代表霍的大狀殷志明在庭外表示,若霍、吳二人的訴訟撤銷,臨時禁制令對他倆也會失效。
至於針對其他不知名佔領者的部份,殷表示清場後,原告便「放軟手腳」。霍的律師何佩芝表示,原告至今仍未妥當地將入稟狀派送予一眾不知名的佔領者,會研究撤銷整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