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衝擊立會指南 15歲男判更生不准保釋等候上訴

發佈衝擊立會指南 15歲男判更生
不准保釋等候上訴

【本報訊】15歲男生今年6月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期間,在高登討論區發佈衝擊立法會指南,宣揚可帶滅火筒、梳打汽水和萬樂珠去噴「公安」。男生早前承認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雖然感化官建議法庭判男生接受感化,但他昨被判入更生中心,並且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蔡少玲

東區裁判法院

已扣柙14天候判的被告昨手持三本英文書,步入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警員向旁聽的男生父親讚賞其子很勤力,經常看書,父親點頭微笑。得知被判入更生中心的一刻,被告大嘆了一口氣。父親在庭外表示對判刑失望:「冇辦法啦,佢有兩單案。」

辯稱屬被煽動一群

被告於本年6月參與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遭拘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早前被判12個月感化。事隔一周,他再到庭承認本案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判刑以索閱更生中心及感化官等報告。
辯方昨引述報告稱被告因為體能問題,較適宜入更生中心,感化官則建議讓被告接受30個月感化。被告在自行撰寫的求情信提到已經深切反省,發覺過去想法極愚笨和無知,現已知錯。辯方指被告的年紀和成熟程度,在事件上屬於被煽動的一群。
裁判官黃汝榮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但他以年輕、易受煽動作求情,卻在網上宣揚訊息,比他更年輕的人同時間亦易被他所煽動,故判他入更生中心。辯方隨即要求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
今年6月6日,被告以網名「人民弊傢伙」在高登討論區發佈兩篇帖文。第一篇自認是曾經以雨傘抵擋警員胡椒噴霧的示威者,呼籲其他人在同月20日參與在立法會的示威行動。
其後,他再帖文提到示威指南,指示威者可帶噴漆、滅火筒、梳打汽水和萬樂珠去噴公安,毋須擔心公安的安全;又提到用尖銳工具打爆玻璃,以及將搶來的盾牌和鐵馬更可作防禦和路障之用,帖文翌日被報章刊登。被告被捕後稱帖文是給內地網民看,有意煽惑中國人去推翻中國共產黨。
案件編號:ESCC700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