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浮屍案 三男囚終身

將軍澳浮屍案 三男囚終身

【本報訊】16歲少女不忿遭少年友人「唱」她淫蕩,找來多名男友人替她出頭教訓對方。結果該少年在將軍澳清水灣半島對開碼頭遭拳打腳踢、灌飲啤酒及淋面,襲擊至少10分鐘。少年曾求饒,但最終被拋落海,三日後屍浮將軍澳海面揭發命案,法醫指他或溺斃。三名涉案男子否認謀殺罪,但昨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

欲認誤殺不獲接納

三名被告為侍應石嘉坤(23歲)、無業黎俊文(31歲)及梅振宇(35歲),三人早前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控方透露,三人均有案底,其中石曾因勒索及身為三合會成員而被判囚;黎則曾干犯傷人、盜竊、爆竊、搶劫及非禮等罪,而梅亦有盜竊、賣翻版貨及發佈淫褻物品等案底。
至於不忿被唱淫蕩的中四女生歐陽真儀(17歲)及有份協助犯案的無業翁冠傑(18歲),早前承認誤殺罪,並擔任控方證人頂證其他被告,押後至本周五判刑。
根據控方指出,2012年8月初,歐陽向黎投訴遭死者曾明斯(15歲)「唱」她淫蕩,黎答應教訓死者。
8月8日凌晨2時許,死者應歐陽邀約到將軍澳清水灣半島對開碼頭,黎指他得罪其女友歐陽,石、黎及梅三人對死者拳打腳踢,死者一度陷入半昏迷,被啤酒淋醒再被灌飲酒。其後梅突指若讓死者離開,死者會報警,建議將死者拋落海。
三人清理現場後,與翁將死者押到日出康城對出海邊,將大石綁在其腳趾,跟着將他拋落海。同月11日,死者浮屍日出康城的海面,他只身穿上衣,下身赤裸。法醫指他應死於遇溺。
案件編號:HCCC397/13

死者曾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