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囑陪審團勿受示威影響

官囑陪審團勿受示威影響

【世紀貪案開審第106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昨早開庭前,有示威者在法院門外針對涉貪案示威。法官開庭時明言不滿示威行為,再次提醒陪審團只能考慮庭上證供,無論庭外有任何人士、基於任何理由表達意見,陪審團都不能受到影響。另外,因警方今早9時在金鐘清場,法官向陪審員表示,若未能準時在9時到達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須通知法庭。
法官麥機智向陪審團表示,他們昨日早上到達法庭時可能曾經見到正門外的示威者,法官表示會了解他們是甚麼人及為何示威。法官重申,陪審團只能基於庭上證供作出裁決。

許欠債300萬非考慮因素

另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至昨日已經重溫73名證人的證供。當中提及許仕仁沒有申報向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借貸300萬元,並獲多次延期還款,而這筆貸款至今仍未有清還。法官提醒陪審團留意廉署在2009年搜查新地辦公室、約見許做證人作供等,案件開始曝光,故該筆貸款的狀態如何,都不是考慮裁決的因素。
此外,法官提到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供詞,指孫不知道許仕仁曾經擔任新地的顧問,亦沒有見過許在會議上申報與新地的關係。孫曾說,政府為了解商界面對的困難,故與商界聯絡是很正常,只要保持公開及透明,就沒有問題。
至於新地代理內務部主管鄧卓軒作供時曾提及,2005年給許的412.5萬元,是按郭炳聯的書面指示給許的花紅,只是同事錯誤記錄成顧問費。法官今日將重溫最後三位控方證人的證供。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