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警槍控圖藏械 律政司捱轟

扯警槍控圖藏械 律政司捱轟

【本報訊】一名貌似著名韓國歌手PSY(朴載相)的南韓律師,去年攜妻子及女兒來港旅遊,入境時疑受酒精影響,不滿未獲准使用外交人員通道,涉嫌向機場特警施襲,扯了特警揹着的MP5輕機槍一下,結果被裁定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立,判監27個月。
南韓律師早前上訴打甩罪名,上訴庭昨指其罪行輕微,卻被控以如此重罪,批評律政司小題大做,令法庭震驚。

上訴庭批評小題大做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企圖干犯該罪行,最高刑罰也相同。上訴庭認為,縱使被告所為有構成傷害的風險,但控以襲擊或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已是適當控罪,並批評律政司小題大做。
事緣被告Jang Youngsu(42歲)於去年8月29日由首爾來港,在飛機上已經喝了半樽威士忌。他落機後與妻子及12歲女兒失散,又被拒絕使用外交人員通道,大感苦惱;稍後他走近身邊三名機場特警,抓着其中一人揹着的MP5輕機槍手柄,扯了一下,特警失去重心,但隨即格開被告。
被告於今年初受審,聲稱要求使用外交人員通道屬理虧,遂按韓國文化,打算輕拍入境處職員手臂以示歉意,特警卻異常緊張,最終令他誤觸槍身。原審法官不信被告所說,認為他有意搶警槍,又指酒醉並非重要的考慮因素,裁定他罪成及判監27個月。
被告上月在上訴庭上訴,律師指被告品格良好,拉扯槍支僅歷時兩秒,可能只想找特警出氣,令特警失平衡出醜,而不是搶槍。
上訴庭當日即場判被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上訴庭昨日頒佈判決理由,指搶槍不是唯一合理推論,原審法官認為醉酒不是重要考慮因素是明顯犯錯,也沒有仔細分析案中證供。
案件編號:CACC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