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母涉遺棄智障女

無業母涉遺棄智障女

【本報訊】育有三名子女的無業母親,與居於兒童之家的13歲輕度弱智女兒外出吃飯後,涉嫌將她遺棄在食店後一走了之,幸得店員報警。涉案母親被控一項虐兒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再訊,待控方取得法律指示。
無業姓鄭被告(35歲)被控於今年11月23日,在將軍澳新都城的家樂小廚粥麵茶餐廳,疏忽照顧其13歲女兒。控方昨透露,被告育有一子兩女,事主是其次女,居於兒童之家,被告另有一名四歲幼女居於保良局。控方續指案發時被告接事主到涉案粥麵店吃飯,但被告在飯後自行離去,欲將事主留在店內,食店職員發現報警。裁判官向控方查詢被告的智商是否有問題,但控方沒相關資料,被告最後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58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