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彩虹邨縱火案的51歲男死者胡志強,警方調查相信他受情變打擊,放火和自𠝹胸腹雙料自殺斃命,今日將剖屍確定死因。
發生縱火案的彩虹邨丹鳳樓的單位,為胡母登記,母親兩年前搬往老人院後,他便遷入彩虹邨,一向靠家人接濟。胡有一名相識10年的女友,並同居於順天邨單位,詎料一個月前發生情變,本周日他箍煲失敗,大吵一場,自此意志消沉。
胡過往有吸冰毒不良嗜好,且患有情緒病。前日下午,他獨自在家,以鐵鏈鎖門並用雜物頂住門戶,再於門旁的大櫃底堆衣物縱火自殺。他更拿出利刀,從胸部𠝹往腹部,傷口長達呎餘。
其後,鄰人發現濃煙,拍門無反應遂報案,消防員破門拯救事主,惟送院不治。警方事後發現露台有一本聖經,寫有讀後經文,惟沒有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