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價值高 卻無法例保育

生態價值高 卻無法例保育

【本報訊】涉事的雞谷樹下河溪,是全港33條「具重要生態價值河溪」之一。這些河溪具有重要生態功能,例如為稀有物種提供生境。但長春社批評,政府評定了這些有價值的河溪,卻沒有相關法例保育。

環團倡仿效古蹟保護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稱,雞谷樹下河溪是多種蜻蜓的生境,包括稀有的克氏小葉春蜓和不常見的綠斑蟌,因而納為具重要生態價值河溪。署方10月視察時,發現官地上數棵樹木遭破壞,但因未能確認涉案者,無法採取進一步行動,而河溪未受影響或污染。
地政總署指泥路位於政府土地上,但視察期間無發現有人非法填土或傾倒泥頭,地政處已豎立告示牌提醒。
規劃署表示,相關路段提高了不超過1.2米的泥面土地,但因農地容許為耕種而鋪上厚度不逾1.2米的泥土,故未有違規。
33條具重要生態價值河溪於10年前評定,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批評,政府一直以來沒有相關法例配合保育。以今次事件為例,物種不會因人為劃界而不越界,泥路工程以挖土機進行,物料亦很大可能落入河溪。
李少文擔心,工程污染河溪及影響蜻蜓產卵,惟現時政策失誤,原居民等為維護私人利益而破壞河溪生境,卻無一條例可保護。他認為政府應考慮仿效保護古蹟的方法,檢討以地換地、發展權轉移等方式保育河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