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104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郭氏兄弟涉貪案進入倒數階段,法官昨開始引導陪審團。法官指控方只要證明許所收的是一般甜頭,毋須證明他向新地作出任何實質優待,已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可將他入罪,因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的邪惡之處,在於公眾已不能再相信該官員能公平公正做事。但法官提醒陪審員,不能感情用事而同情被告,強調只能按庭上的證供判案。
法官麥機智昨開始引導陪審團,預計下周一早上陪審團可退庭商議裁決,判五名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總體而言,陪審員要考量究竟許所收的幾筆錢是否賄款,若是賄款,各被告是否明知而參與其中,而每被告的每項控罪,都應獨立考慮。
案中涉及六項串謀或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方指許仕仁收受的款項,是作為許傾向優待新地的利益。
法官指,控方毋須證明許有否作出實際利益,都構成相關罪行,因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的邪惡之處,是在於公眾對他能否公平公正處事已失去信心。
提醒不能感情用事
法官表示,陪審員要考慮許仕仁所作出的行為是否嚴重、是否刻意隱瞞相關利益及有沒有合理辯解。當中許仕仁在2007年底所收的1,118.2萬元,許解釋是與中央或港澳辦前主任廖暉有關,法官指若陪審員信納許的說法,1,118.2萬元是來自內地官員的禮物,罪名便不能成立。
至於串謀的控罪,法官表示,只要多於兩人同意一同犯案,並作出行動,不論罪責多少,都足以將被告定罪。法官又指,由於賄賂行為是暗中進行,雖然案中沒有直接證據,但只是將多項環境證供一起考慮,有時比直接證據更有力。
法官舉例指,郭炳聯在2005年5月於日記寫下與郭炳江談「R Hui Package」,控方指Package是指對許的賄款套餐待遇,而同一段時間,從付款紀錄、交租安排等,控方認為都足以證明郭氏向許付賄款的推論是正確。但辯方反指,Package一詞在其他與職員相關的日記記項都有出現。法官說,究竟Package有何意思,便要由陪審員決定。
有傳媒以官商勾結形容被告的行為,法官提醒陪審員不能因而有負面觀感,也不能感情用事而同情被告,只能考慮庭上的證供。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