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的六大罪狀及傳聞

周永康的六大罪狀及傳聞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拉幫結派,與現任中央統戰部長令計劃、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組成「新四人幫」,密謀政變。

2)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兒子周濱曾利用父親在政法系統的影響力,收受巨款後協助甘肅二號黑幫頭目獲釋,政法系統賣官鬻爵問題嚴重。

3)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利用在石油系統的影響力,協助兒子周濱低價收購油田,轉手獲取數十億元暴利。

4)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傳周永康向薄熙來放風,並透過前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洩露包括習近平、溫家寶家族的巨額財產,同時向《中國離岸金融報告解密》提供資料來源。

5)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大量他人財物:周家在北京、上海、廣東有逾300個房產,42公斤黃金、白銀、金幣,大量存款、證券、債券,資產近千億元,富可敵國。

6)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未計一夜情,傳周永康最少與29名女子有通姦,包括有公共情人、失蹤至今的湯燦,及曾被當局調查的央視主持人葉迎春、沈冰等。

其他犯罪線索:

1)殺人:網傳周永康涉最少13宗命案,當中包括故意製造車禍,殺死元配王淑華,以娶央視女主播賈曉燁。

2)竊聽:傳周永康曾下令竊聽溫家寶、李克強及其家人、助手的電話,聲稱要「尋找任何腐敗的證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