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暗刊煙草廣告《中國旅遊》犯禁兩年 衞署後知後覺無執法

雜誌暗刊煙草廣告
《中國旅遊》犯禁兩年 衞署後知後覺無執法

【本報訊】本港1999年起全面禁止刊物刊登煙草廣告,不過本報發現創刊34年的老牌雜誌《中國旅遊》,前年9月開始於封面內頁以隱晦方式,刊登內地煙草品牌相關廣告,但負責執法的衞生署一直懵然不知,本報9月向該署查詢後,該雜誌其後三期至本月仍繼續刊登有關廣告,顯示衞生署遲遲未執法。
記者:倪清江

《中國旅遊》自9月號(封面)後連續三期,在封面內頁以隱晦方式刊登煙草品牌廣告。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列明禁止展示任何形式煙草廣告,法例實施已15年,本報發現《中國旅遊》今年9月號封面內頁廣告,中間有一個用紅玫瑰砌成的雙喜圖案,左上角有雙喜燈籠及簡體字「幸福永相隨」字句,右下角則有一個一毫子大小的雙喜標誌,以及兩句簡體字「上海紅雙喜」及「上海出口名牌」。
資料顯示,「幸福永相隨」曾是上海煙草集團旗下品牌「紅雙喜」宣傳字句,雙喜標誌更與紅雙喜商標一樣。本報再翻查之前《中國旅遊》,發現同一廣告曾刊於2012年9月號;2013年4月封面內頁則有「愛我中華」及一條「華表柱」,中華二字與該集團另一品牌「中華牌」一樣,華表柱更常見於中華牌煙包上。

職員表明接受煙草廣告

今年6月號再有「紅雙喜」廣告,8月號又是「中華牌」廣告,夾在中間的7月號則有仿似煙草品牌「GOLDEN DEER」(金鹿牌)的商標。該批廣告均沒有香煙字眼或煙包。
記者在9月11日致電《中國旅遊》廣告部,佯裝想登煙草廣告,接聽的男職員表明接受。對於記者質疑違法,他說:「唔可以太明確囉,即係做啲品牌building(建立),唔係好似以前電視廣告咁明顯有包煙、有個人食緊煙,唔會做到咁明顯,會做啲『疑似』。」記者上月中致電副社長兼總編輯王苗,她未及記者道明來意,即稱不接受訪問收線。
衞生署9月12日就本報提供的《中國旅遊》廣告資料回覆稱,正作出跟進。不過《中國旅遊》10號再出現疑似紅雙喜廣告,11月號又有疑似金鹿牌廣告。衞生署11月回覆指正調查有關個案,並徵詢法律意見。但本月初出版的12月號仍見疑似中華牌廣告,令人質疑衞生署未採取行動。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新任委員麥耀光校長,看過有關廣告後即說:「我睇一睇都覺得係『紅雙喜』,好明顯係香煙廣告啦!」他會在會議上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