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治問題,警棍解決。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在佔領運動觀察期間,警方不單阻止觀察員前往「暗角打鑊」現場,甚至恫嚇「觀察員都拉」,警棍更成為對付示威者的「基本武器」。他直言如果警方不作改善,香港將不再是安全的城市,「有警察之處,更是最危險的地方」。
牴觸國際公約
羅沃啟昨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闡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時指出,「任何政府在境內阻撓人權觀察員和傳媒進入涉嫌侵犯人權的地方,一般會牴觸公約。」不過,羅及其他觀察員在佔領運動中卻處處受阻:「警方嘗試限制人權監察觀察員活動,甚至動粗對待我們。」
10月15日發生警員涉「暗角」打人那晚,一名觀察員被警方阻止前往鄰近的「暗角」等地觀察,另一穿制服的觀察員想從另一方向前往「暗角」,竟有數名警員大叫:「觀察員都拉」。上周日警方在龍和道及添馬公園清場,更被羅形容是「最為震驚的場合」。他指警方不必要地廣泛使用警棍:「當晚對峙和清場時,擠在前邊的示威者被警棍打,後面人群不知情沒有散去,前面的人想離開也不行,結果是繼續捱打,附近幾位女士嘶叫懇求勿再打了,情況令人心酸。」
羅指,示威者爭相走避,警員從後追打是違反《警察通例》,「他們是保護公眾秩序,還是在施行酷刑,將殘忍、不人道的待遇或處罰,加諸他人身上呢?難道這些警察工作壓力大,被示威者辱罵,就可以任意向示威者,被捕人士、疑人、醫護人員、記者、人權觀察員和路人施暴嗎?」他懇請警方高層停止非法武力,容許及方便傳媒及人權觀察員行動,停止干擾誣告,調查、懲處警員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