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滲水 法團須負責

外牆滲水 法團須負責

【維修責任】
全港約有18萬間出售公屋,室內石屎剝落問題並不罕見。但由於絕大部份出售單位,已過了「七年結構保養期」,法團或房署往往以此為由,拒絕承擔維修責任。
律師黃國桐認為,「過了保養期」也不等如房署或法團一定冇責任,因大廈外牆屬公用地方,若外牆出現裂縫,並因滲水令石屎塌下,法團須負上維修責任;另假若能證明塌石屎,與房署最初興建樓宇時出錯或施工有問題,房署縱在多年以後也無法推卸責任。
黃國桐建議公屋業主,若屋內出現不尋常石屎剝落,應盡快找專家檢查,確認塌石屎是否受外力影響(如外牆或樓上滲水),抑或是當初建屋石屎質量有問題。
若有專家報告的話,可要求法團負責維修。遇上對方拒絕,戶主可先墊支維修費,然後循小額錢債法庭,向有關方面追討。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