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察在9.28使用催淚彈驅散群眾,激起更多市民上街,建制派當時辯稱是不想出警棍令更多人受傷;其後警方改以警棍清場,將市民打至頭破血流。
管理層憂刺激公眾神經
《明報》昨報道指,四個警方員工協會過去數日曾與管理層開會,其中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曾向管理層反映,指以警棍及胡椒噴霧等「人肉對抗」方式驅散示威者,令好幾百個市民及警員受傷;建議清場時可再次施放催淚彈,指畫面上雖「較震撼」,卻可令雙方保持距離,避免身體接觸。不過管理層擔心催淚彈會再刺激公眾神經,認同在決定使用武力方面「陷於兩難」,佔領結束後會全面檢討未來處理公眾活動時的行動策略。
根據現時警隊程序手冊,警員在面對暴力攻擊,如毆打等行為時,才建議使用警棍。但近日龍和道及旺角的清場事件,傳媒皆拍到部份「暴警」用警棍追打正在離開或根本沒衝擊的示威者。關注警權的社運人士王浩賢指,警棍是僅次於槍械的中級武器,國際上均有規範,使用時只可攻擊四肢或人體主要部份。惟單單10月份,廣華醫院已接收到最少28宗被警棍擊傷頭部的求診個案,「每一宗都等如警方失誤咁使用咗致命武力,有必要向公眾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