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友人打情敵 少女感化

助友人打情敵 少女感化

【本報訊】女學生被指與女同學「爭仔」,並在網上「唱」女同學淫蕩,惹來女同學糾黨「教訓」,將她拳打腳踢,兼以玻璃碎片在大腿𠝹「姣」字和笑面圖案。早前承認有份施襲的一名16歲少女,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8個月。

官:莫因一時犯錯再沉淪

辯方求情稱姓麥被告沒再與不良分子為伍,重新向學,對事件感後悔。裁判官指,雖然感化報告、學校和社工等均對被告有正面評價,認為她不需感化,但她自發要求接受感化官監管,裁判官亦表示認同,並勸喻她莫因為一時的犯錯而放棄自己而再度沉淪。
案發在今年4月7日,被告陪女同學等人在馬鞍山新港城後樓梯與事主(15歲)講數,事主期間被毆打,被告拳打事主,女同學更用玻璃碎片在事主右大腿𠝹上「姣」字。被告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STCC36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