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斥兩電逼300萬戶多交費用  倡開放市場建細電廠

消委會斥兩電逼300萬戶多交費用 
倡開放市場建細電廠

【本報訊】世界上有沒有必賺生意?消委會昨日發表香港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批評中電和港燈藉現行管制協議,賺取無風險、資產淨值9.99%回報率,對消費者不公平,強迫300萬電力用戶多交電費。報告建議政府在2018年管制協議約滿後,開放發電市場源頭,引入小型燃氣發電等。綠色和平亦批評兩電長期剝削市民,建議實行廠網分家。環境局回應稱,明年上半年會就未來電力市場諮詢公眾。
記者:潘柏林

消委會聯同國際消費者聯會的專家分析,指兩電賺取無風險高利潤,將燃料價格上漲、行政成本及對電力需求預計錯誤造成的損失等商業風險,全部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報告舉例兩電當初巨額投資機組有閒置問題,冬天備用電率達五成,夏天逾三成,2014年平均備用電率達40至45%,但兩電仍可按機組資產淨值賺足准許利潤。報告建議將備用電率削減至25%,仍能確保供電安全,兩電未就此回應。

長途輸電損耗4%電力

報告建議在發電源頭引入競爭,在本地興建小型燃氣發電廠,大型屋苑只需一個籃球場大小的面積擺放發電機。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表示,澳洲普遍應用,本港適用於高耗電量的大學、醫院或酒店等機構。
他指新規劃區設立小型燃氣發電廠,可節省佔電費三成半的輸配電費用。格林威治大學能源政策教授及商學院研究總監Stephen Thomas指,長途輸電會損耗3至4%電力,現場發電則可減低輸電損耗。
消委會未能提供詳細電價、成本的比較,建議政府進行可行性研究。該會總幹事黃鳳嫺說:「我哋未去到應該揀邊樣,我哋想做到嘅係起碼擺晒喺枱面可以做到嘅嘢。」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指出,有關建議值得考慮,大型建築群可以採用轉廢為能設施供電。不過,小型發電設施的規模經濟效益較低,發電成本會較高,同時本港土地供應不足亦會帶來一定限制。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指建議並不可行,因為本港欠缺天然氣管道。煤氣公司發言人亦指出,輸送天然氣需要另一網絡管道,若將現有輸煤氣管道輸送天然氣,管網受壓力更高,安全考慮亦更高。
環境局指會了解報告的結論和建議,亦非常理解公眾期望准許回報率應與投資電力市場經營風險相稱,在進行檢討時會考慮有關期望。港燈指仍在了解報告,暫未能回覆。
中電表示,對2018年後的規管模式持開放態度探討,目前管制協議50年來行之有效,並會不斷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