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被告脫罪 興奮吻臉

兩男被告脫罪 興奮吻臉

【《晨報》前高層遇襲案】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前女副總裁去年遭解僱後,旋即加入《香港晨報》任董事,今年3月她遭數名男子以鐵通襲擊下肢。事後五名男子被控,其中一人認罪,另四人在區域法院受審。

官指兇徒有備而來

法官昨日指出,即使眾被告在案發前後曾通多個電話,亦無法確定其中兩被告有參與犯案;而其中一名被告雖在被捕前曾嘗試逃走,但逃走背後可有不同原因,故裁定其中兩名被告無罪。
法官表示兇徒戴鴨舌帽、手套,手持鐵通襲擊事主利婉嫻,明顯是有備而來,有計劃行事,相信是對事主小懲大戒,而非如《明報》高層遇襲案般、以利刀傷人。
次被告何家旗(27歲)及第三被告麥灝添(25歲)昨被裁定意圖嚴重傷害罪脫,但何已承認襲警罪,他獲准保釋至下月5日判刑。獲悉表證不成立的麥藉休庭時,興奮得親吻何的臉頰。兩人均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官認為,何在案發時確有與其他被告通電話,加上他被捕時的反應可疑,終拒絕其申請,麥則可得訟費。首被告蕭志中(38歲)及第四被告翁偉健(19歲)的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