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女子聲稱可以平價代購電子產品,詐騙41萬元,東窗事發後去年判囚兩年四個月。
她服刑期間被揭捲入網上詐騙案,涉嫌訛稱可代購手機、相機及演唱會門票,在18個月內詐騙10名男女共約458萬元。
其中一人被騙235.3萬元
被告楊舜而(46歲)昨日解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暫被控10項欺詐罪,控罪指她由2011年6月18日至2012年12月9日間,訛稱可提供iPhone、iPad mini平板電腦、相機及演唱會門票,詐騙10名事主共457.9萬元。
損失最少的男事主被騙去8,800元;被騙最多的是案中唯一一位女事主,她在2012年8月30日至12月4日不足四個月之內,總共被騙235.3萬元。
被告有五個案底,全是不誠實類型,現正就區院去年一宗欺詐案服刑。她暫毋須答辯,由於控方需時安排各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押後至本月17日再提訊,被告續還柙。
案件編號:FLCC65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