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表的士團體就旺角佔領區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將客戶轉交另一律師行接手,並向該律師行承諾支付律師費保證金,但她卻沒找數,因而遭該律師行入稟高院追討律師費。法官昨裁定鄺及其律師行均有作出付款承諾,須支付169.5萬元律師費。另鄺疑違反專業操守,與客戶簽訂勝訴報酬協議,法官指有證據顯示鄺有簽這協議,認為有責任向律師會舉報,但會給鄺14日時間以書面解釋。
鄺昨回應判決時堅持,沒向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作出付款承諾,她說客戶是約旦皇室的授權代理人,歸咎客戶「走佬」,也欠她百多萬元律師費。鄺自言非常無辜,指原告要追錢,應向該中東人追討,她有意上訴,也會向法庭澄清她沒與客戶簽訂勝訴報酬協議。
須付169.5萬律師費
事緣鄺捲入摩托羅拉凍結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200億元資產案,是12名被告之一。鄺的律師行初時代表鄺及其中四名被告,後交原告接手。原告找了兩名大狀申請撤銷禁制令,但開庭前幾日被告突撤換律師行。對於鄺聲稱只是協調人,沒有利益,法官在判詞中對其可信性表示大有保留。法官判鄺的律師行須直接向兩名大狀支付共1,495,000元,及向原告支付20萬元,另須支付懲罰性堂費。律師林偉展稱若客戶要在勝訴時支付律師,等同賠償金被蠶食,法庭會視為不公義,律師屬違反專業操守,若被律師會裁定罪成,嚴重者可被釘牌。
案件編號:HCMP17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