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工人聲稱不滿連鎖快餐集團大家樂的食物質素,一日內到兩間大家樂分店淋通渠水,5名職員及3名食客中招並受傷,警方拘捕工人起訴他8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案件昨再提堂,裁判官認為工人可能受其精神狀態影響而犯案,決定將案押後待索閱兩份精神科報告。
被告林恩倫(46歲)被控於上月25日在新蒲崗及慈雲山兩間大家樂犯案。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下旬,等候完成調查工作及索取律政司意見。然而,裁判官主動提及要索閱被告的精神報告,被告續還柙至本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KTCC56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