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存保上限50萬

內地存保上限50萬

【本報訊】內地存保制諮詢文件終出爐,除卻外資銀行於內地分支機構不受保外,存戶於內地的大中小行之本金及利息均受保,最高賠償額暫定為50萬元(人民幣.下同),綜合市場分析認為,小型銀行之大額存款或遷徙至中型或大型銀行。
人行昨晚上載存保制之為期1個月諮詢文件,存保制是指吸存機構(銀行)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繳交保費,形成存保基金,一旦銀行無力償付存款,該基金則會按規定向存戶作出有限額賠償。該文件顯示,作為存款及利息之賠償金額最高達50萬元,適用於人民幣存款及外幣存款,即只要存戶在每間銀行之本金及利息總額低於50萬元,就可獲足額賠償,若存款總額高於50萬元,多出部份則會依法從銀行清算財產中賠償。人行根據去年底存款情況估算,50萬元賠償額已能覆蓋99.63%存戶全部存款。

利率市場化指日可待

但凡吸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須投保存款保險,外資銀行於內地分支機構,及中資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則不納入保險範圍。券商續指在存保制度下,存款額較少之存戶,傾向尋找提供高息之銀行,存戶擁龐大存款,在時間成本下,只能尋找破產機會較小的國有銀行,存保制一旦落實,意味利率市場化指日可待,受存保制保障下,市場風險相對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