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婷婷報道】人大8.31鳥籠政改框架和催淚彈催生「雨傘運動」,年輕人着眼如何將運動升級,迫使當局讓步;戰線後有專業人士苦思,若框架不可撼動,困局如何解決。包辦《歌詞》曲詞創作的前音樂人、執業30多年的潘光沛律師(圖)「think out of the box(跳出框框思考)」,運用創意構思出「提委會加議員」政改方案。
潘光沛認為,能夠改變8.31決定當然最好,但若中央堅持,亦應設想不同方案。他構思的「提委會加議員」方案,加入了議員推舉部份,建議將不同政治意念,如建制和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分成兩組,優先推舉有意參選特首的人士,獲提委會超過半數支持兼在該組別議員推選上得票較多者,便可成為候選人,此舉確保兩組各有一名屬意的人選成為特首候選人。潘已將方案交政改三人組和立法會議員參考,希望增加討論、修正漏洞,以凝聚共識。
「突破了8.31決定嘅樊籠」
潘坦言:「方案當然距離完美甚遠,不過總算成功突破了8.31決定嘅樊籠。」若提委會只提名建制派的人選,便會因只得一名候選人而不符8.31「二至三名候選人」的決定;如不能「優先」從建制及泛民推舉人選中各選出一人,則不能揀選立法會議員推舉以外的其他候選人。
他指方案符合8.31框架,而議員向提委會推舉人選程序則屬本地立法範疇:「作為律師對於《基本法》同埋人大常委框架都比較熟悉,作為一個做過創作嘅人,自問都叫有啲創意。」
其構思原來是響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前和學生對話時,建議港人發揮創意,在憲制框架內積極提高選舉的民主空間。他指:「法律上應該冇問題、過到關,但政治上過唔過到關係兩回事,只能夠抱住『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嘅態度去做」,笑指這態度是跟佔領行動的學生學習。
潘光沛多年來在公營機構擔任法律總監,近年加入律師行做顧問,在行內相對低調,就算在媒體撰文亦以筆名,「老實講,宜家呢個情況之下,唔係想出名,出名亦都冇着數」。
眼見香港面對的情況,需要大家合力尋找出路,他才站出來,盡一己之力令公眾了解這方案,強調其意見不代表其所屬律師行。
潘光沛曾在受訪前自問,已經有很多年沒發表音樂作品,是否仍能以創作人自居?想通了才肯受訪,「狹義上,我未必仲係一個創作人,但廣義上,我一定仲係一個創作人,我近作就係『提委會加議員』政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