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新聞驚心動魄,有家長拋出一個問題:還應該讓子女看新聞嗎?
年紀太小的,不看也罷。連成年人都未必能接受的東西,無謂要孩子承受。他們從小在幼稚園學習,警察除暴安良、保護市民,現在卻用警棍擊向無辜市民,他們難以理解。
這一代小孩嬉戲時出動的武器,是胡椒噴霧、催淚彈,聽在大人的耳中,百感交集。很多家長嚇唬孩子時會說:「警察來了!」,我想這陣子可免則免。
年紀稍大的孩子,要知道社會發生的大事,看新聞時要「家長指引」。在孩子面前,大人們不應帶太多情緒。
經驗是,孩子看事物較直接,容易動怒和失望。單是一幕路人在行人路上無辜被警棍打,已叫他們不能接受。
我不希望他們有仇恨情緒,對警察信心全失。此時應解釋清楚:
旺角佔領區清場了,警方怕它「復活」,所以如此緊張。他們在執行上頭職務,個別警察失控,濫用暴力,應該受罰。現時有機制制衡他們,不過那機制要改善效率,亦要公正持平。(警監會是否中立這問題太深奧了,先別討論。)
受襲的市民應該報警,應該到醫院驗傷,尤其後頸被打的那一位。不要消極地否定報警的意義,律政司不檢控,社會自有公論,但權益要自己爭取。
到最後,我們遇事仍要找警察,香港仍要靠他們維護法紀。港人對警隊信心毁了,對香港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