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受賄 收賭檔花旗參

警長涉受賄 收賭檔花旗參

【本報訊】一名警長涉嫌知法犯法,收受非法麻雀賭檔女負責人提供的1,000元及花旗參等利益。廉政公署接報拘控涉案警長、女負責人及合資經營非法賭檔的地盤工人。案件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涉案警長及女負責人否認控罪,明年1月23日預審。
首被告警長賴永傑(46歲)否認兩項訂明人員收受利益罪,他駐守葵涌分區,現在已經被停職。
女被告歐培蘭(46歲)則被控兩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她與第三被告林耀明(53歲)另被控一項串謀營辦賭場罪。

控方將召證人驗涉案花旗參

控方證人中包括一名中醫藥教授,他將以專家證人身份檢驗涉案的花旗參。控罪指涉案警長在去年7月25日及9月18日,分別收受女被告一叠現金、兩張餅券及一袋花旗參;女被告則被控告經警方與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於上述時段向警長提供1,000元、兩張餅券及一袋花旗參。
第三被告昨日承認串謀營辦賭場罪,還柙至下月12日判刑。案情指他出資五萬元,去年2月與女被告合資於葵涌經營一個非法麻雀賭檔,女被告繳付租金及其他雜費之後,不時與第三被告攤分利潤。於去年2月至9月17日間,女被告及第三被告每日可攤分300至800元佣金。
案件編號:TWCC3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