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張姓富商去年被綁架,在支付185公斤黃金(圖)後被釋放。深圳市中級法院前日就該宗內地最大綁架案作出一審判決,三名仿效張子強犯案的主犯,分別被判死緩、終身監禁和囚15年。
判決書指,去年7月,被告張景光、賴乙金、賴長金預謀綁架被害人張姓富商,以追債的名義僱請龍大成等六人,在同年9月23日上午將張姓富商綁架到一間廠房禁錮。隨後,三名主犯要求張通過電話籌集價值5,000萬元的金條作為贖金,當晚約7時30分,張的司機將185公斤的金條(時值4,872萬多元人民幣)送至寶安機場停車場內交給三人,張其後獲釋。
涉案金條由張景光分得80公斤、賴乙金分得85公斤、賴長金分得20公斤。三名主犯落網後供稱,他們是看了以綁架過李嘉誠大兒子的劫匪張子強為原型的電視劇《插翅難逃》後產生靈感,綁架張姓富商。不過三人最後被以搶劫罪判刑,同案17名被告分別因非法拘禁,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窩藏等罪名,被判監1年3個月到4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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