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6月因參與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被拘控非法集結等罪名的15歲男生,上周三剛被判12個月感化。但他另於今年6月,在高登討論區發佈衝擊立法會指南,提及可帶滅火筒、梳打汽水和萬樂珠去噴公安。他被捕後稱,帖文給內地網民看,有意煽惑中國人去推翻中國共產黨。他昨再現身少年法庭,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記者:蔡少玲
男生昨在父親陪同下到庭認罪。辯方求情指本案是一連串事件的延續,以同類案件而言屬罕見。男生因參與立法會外的反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示威,因而被控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兩罪,上周三被判處12個月感化。辯方要求裁判官考慮沿用之前感化官報告的建議,判感化作懲,且對男生不留案底。男生的父親在庭外指並不支持兒子參與連串示威,因「𠵱家同六四有乜分別?我以前都有參與過六四,周圍串連同罷課,後來咪走咗落嚟香港囉!」
案情指今年6月16日,被告以網名「人民弊傢伙」在高登討論區發佈兩篇帖文。第一篇在下午1時許發出,被告在文中自認是早前曾以雨傘抵擋警員胡椒噴霧的示威者,呼籲其他人在同月20日參與在立法會的示威行動。
稱有意煽惑中國人推翻共產黨
12分鐘後,他再發帖文提到示威指南,並附免責聲明。他指示威者應帶備工具去打爛門窗,毋須擔心公安的安全,另提到可帶噴漆、滅火筒,梳打汽水和萬樂珠去噴公安、用尖銳工具打爆玻璃,及搶奪香港公安盾牌的方法等。而將鐵馬撞向立法會玻璃是常見方法,搶來的盾牌和鐵馬更可作防禦和路障之用。
帖文翌日被報章刊登,警方透過高登和網絡供應商提供的資料上門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是發帖文者,文中提到的公安是國安局或公安局人員,文章是給內地網民看。他稱有意煽惑中國人去推翻中國共產黨,指南是教他人如何進入和佔領一幢大廈的方法。
裁判官表示控罪非常嚴重,需索取進一步感化官報告等報告協助判刑,將被告還柙至下月11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700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