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有資深紀律部隊人員表示,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職人員一旦被落案起訴刑事罪行,便須停職接受調查,直至完成所有的司法程序,若然被判罪名成立,相關公職人員須面對紀律聆訊,接受紀律處分。
若只是拘捕保釋候查階段,就未必須要停職調查,「要視乎所觸犯嘅罪行係唔係同職務有關,或者屬於嚴重罪行,例如好似貪污、謀殺等,如果唔係,一般都係可以繼續返工」。
今次有海關關員在請病假期間參加示威集會而遭警方拘捕。該名資深紀律部隊人員指出,任何傷病公職人員在請病假期間有行動自由,可進行私人活動,「就算參加示威集會活動都唔屬違規,好似本身係公務員嘅郭紹傑都係放緊病假,又係一樣參加佔中,仲做埋糾察隊。不過,如果因參加集會而觸犯法例,咁就另當別論」。